| (记者江瑜)日前,一名在广东杀人后潜逃来南京的打工者,在南京警方一次外来人口清查中现形。此前,他用假身份证,已在南京某搬家公司干了3个多月搬家工。
打工不要工钱,只求给口饭
本月2日,双塘派出所民警在船板巷附近清查外来人口时,一个外来民工告诉民警,刚刚搬过来的一个湖南人很奇怪,工作几个月了,都不要工钱,只要求老板给饭吃。此话引起了民警的注意。当天,民警就找到了这个打工者。该男子自称叫汪可权,29岁,湖南人。面对民警的询问,他显得非常紧张。民警查看了汪的身份证后,立即断定,这是假身份证,于是将他带回了派出所。经审问,汪终于承认,他的本名叫刘少秋,1975年7月15日生,湖南省衡阳县人。经上网比对,民警发现,他竟是广东南海市警方通缉的网上逃犯。
民警步步紧逼,逃犯现了行
经民警步步紧逼,刘少秋一点点交代了犯罪事实。
2000年,刘少秋离开老家,到广东南海市打工。在那里,他认识了女友小蕾(化名),两人很快同居。2001年4月,两人在出租房内因感情问题发生纠纷,扭打在一起。刘少秋抓起插线板上的电线,把小蕾勒死。
杀人后,刘少秋逃离广东,此后辗转各地。2003年9月,刘少秋窜到南京,持“汪可权”的假身份证,先后到各工地打工。每次,刘都提出,不要工钱,只用提供一日三餐。所以,他每到一个工地,很快就被收留。刘少秋很狡猾,从不在一个地方逗留超过4个月,暂住地也是经常更换。今年5月,某搬家公司招聘搬家工,刘少秋再次用假身份证应聘,被顺利录用。
搬场公司用人,身份烦不了
昨天,记者找到了刘少秋曾供职的搬场公司。该公司只在路边租了个门面。起初,工作人员以为记者来洽谈业务,热情地招呼记者坐下。待记者询问刘少秋的事后,两个工作人员立即变得很不耐烦。其中一个中年女子说:“人已经给抓走了,问这个做什么?我们什么都不晓得!”记者问,刘少秋来应聘的时候,搬家公司有没有怀疑他的身份?另一个男青年不耐烦了:“他自己说的。我们又不是公安员,怎么晓得呢?”说完,他很不客气地叫记者离开。
随后,记者又找到几位搬家工。他们告诉记者,到搬家公司应聘,只要拿身份证就可以。搬家公司也只是做个登记,需要搬家时,再通知。如果是熟人介绍,留个手机号码就行了。
用工存在隐患,市民好担心
得知一名杀人逃犯曾在搬家公司当搬家工后,不少市民都对搬家公司的安全性产生了怀疑。赵小姐前不久请搬家公司搬过一次家,而且就是请刘少秋所在的那家公司。听说这件事后,赵小姐十分后怕。她说,搬家公司搬东西时,对顾客的情况已十分了解。万一某个搬家工心怀不轨,那真是后果不敢想象。
一对刚刚买了新房的夫妻,在接受采访时说,搬家公司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行业,对搬家工应该加强管理。一个杀人逃犯藏在公司3个月没有被发现,应该是搬家公司的责任。他们希望,搬家公司应对每个搬家工的身份进行核实,并到派出所备案,对顾客负责。
目前,刘少秋已被移交给广东警方处理。 |